以“一意见四办法”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时间:2020-04-09阅读次数:
为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阳光交易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中心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要求,以“一意见四办法”助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及时记录交易过程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发现失信行为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转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二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在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将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在开标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是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对评价专家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记录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信用信息,实施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营造诚信交易环境,助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