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诚信建设 > 信用建设专栏 > 信用体系建设信息

规范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时间:2020-05-13阅读次数:

一是在制作文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主要查询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联合惩戒对象,如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二是资格审查时对投标人标书中带有二维码的资料进行扫描查验,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如若发现查询内容与纸质内容不一致,取消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三是对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发布进行了规范,投标人的中标(成交)结果货物明细表参数全部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若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投标人本项目中标(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