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新型监管机制
信息时间:2021-03-05阅读次数:
2021年3月,中心依据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报送暨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将制度类信息报送、动态信息报送、信用承诺报送、红黑名单报送、其他信用信息报送、信用信息核查、广泛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进一步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等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及分中心。截止2021年2月底共报送动态类信息9条、制度类信息4条、红黑名单2条、信用信息核查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