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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失信行为管理 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时间:2025-02-25阅读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场内失信行为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交易发〔2024〕7 号)(以下简称办法),城关分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本办法对在城关分中心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实行A、B、C三类行为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记分管理,初始12分,若扣完,暂停相关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学习培训,期间不得在城关分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转由代理机构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经学习考试合格后,恢复在城关分中心的工作,再次按初始分在城关分中心参与交易活动。通过这一举措,有效倒逼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因工作失误影响项目周期。

下一步,城关分中心将严格按照市中心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办法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估与反馈。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活动,确保每一家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能深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