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29 阅读次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公开出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公开出让
二、设定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条件:
接受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进程交易的申请,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竞买人范围办理。
四、办理材料: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按照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办理。
五、办理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13楼)
六、办理时间: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期限办理。
七、联系电话:
0931-4608360 0931-4608369
八、办理流程:
1、交易中心入场登记。
2、交易中心发布宗地公开出让公告。
3、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确定其竞买资格。
4、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确认宗地竞得人,生成成交通知书。
5、交易成交后,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交易中心进行结果公示。
8、交易中心整理归档交易资料。
采矿权项目公开出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采矿权项目公开出让
二、设定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划》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接受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进程交易的申请,按照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竞买人范围办理。
四、办理材料: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按照采矿权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办理。
五、办理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兰州市通渭路127号国土规划大厦1302室)
六、办理时间:
按照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的期限办理。
七、联系电话:
0931-4608360
八、办理流程:
1、交易中心入场登记。
2、交易中心发布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3、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确定其竞买资格。
4、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确认采矿权竞得人,生成成交通知书。
5、交易成交后,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出具缴纳采矿权交易费单并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交易中心进行结果公示。
8、交易中心整理归档交易资料。
9、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九、办理机构: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13楼)
十、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