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已由 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七发改【2018】3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柳家营十字至秀川桥头段沿线两侧
2.2 建设规模: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内容为拆除商铺旧门头广告牌7724m2, 统一更换为铝塑板门头正立面投影面积7724m2,门头以下墙面采用干挂石材面1275.91m2,铝塑板墙面面积为4515.04m2,亚克力发光字2200m2,水泥台阶铺花岗岩石面10165.70m2。
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3月1日
2.4招标范围:以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08月至今)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2015年-2017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 2018年4月-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3日,电话:0931-4608322
5.2、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3日
5.4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建设施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于2018年10月 29日12时00分前交至代理公司。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 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 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43号
联系人:李立东
联系电话:1391939459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联系人:郝慧慧
电话:13919027025
备案单位: 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