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应用示范区(二期)项目第一标段(医疗用品管理中心施工)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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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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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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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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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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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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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应用示范区(二期)项目第一标段(医疗用品管理中心施工)幕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应用示范区(二期)项目第一标段(医疗用品管理中心施工)幕墙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高技[2012]18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国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应用示范区(二期)项目第一标段(医疗用品管理中心施工)幕墙工程
2.2建设单位: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航天大厦对面
2.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5工程规模:
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应用示范区(二期)项目医疗用品管理中心地上20层,建筑面积47862.3㎡,地下1层,建筑面积5647㎡,建筑高度77.1m。
2.6计划总工期:2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02 月 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09 月 19 日
2.7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内的所有幕墙工程,主要包括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等施工,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4)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09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5)申请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6)申请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 号文规定,申请人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等,上述人员要求均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07月至2018年09月)社保证明清单;
(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11)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2)申请人根据兰政办发〔2017〕179号文规定,须提供区域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13)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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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时间: |
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1日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网站: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获取方法: |
1.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信息确认,于2018年11月12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8年11 月13日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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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2018 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八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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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8号 |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楼2单元901号 |
邮编: |
610091 |
邮编: |
730030 |
联 系 人: |
朱海强 |
联 系 人: |
郝晓红 |
电话: |
18919093437 |
电话: |
1391931407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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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07 日
备案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