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城市积水点雨水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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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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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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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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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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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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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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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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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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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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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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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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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城市积水点雨水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市积水点雨水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以兰发改[2018]454号和兰建勘[2019]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积水点雨水改造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区
4.工程概况:该项目对兰州市11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城关区安定门积水点、七里河区南滨河路小西湖北街路口积水点、七里河区南滨河路吴家园路口积水点、七里河区西津西路肉联厂家属院附近积水点、安宁区费家营积水点、安宁区北滨河路七里河桥下积水点、安宁区安宁东路幸福巷BRT公交车站积水点、安宁区安宁西路刘家堡公交车站积水点、新港城北门丁字路口积水点、雁白黄河大桥桥下东西两侧道路积水点、柳河沟桥积水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300-d2600钢筋混凝土管道5814米,其中:d1000F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5米,d2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680米,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82米,d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52米,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00米,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5米,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330米,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11米,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99米,2700*1100排水检查井68座,1800*1100排水检查井1座,1500*1100排水检查井4座,1300*1100排水检查井9座,1100*1100排水检查井56座,单篦收水口81座,双篦收水口41座,460*800道路排水沟808米,1200*1500道路排水沟70米,块石排水沟34米,1400*1100沉泥井1座,护坡400平方米,河道清淤2000立方米,3500*4500顶管工作坑1座,拆除d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米,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0米,d600Ⅱ级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0米,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61米,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857米,1100*1100排水检查井6座,单篦收水口84座,道路排水沟220米,块石排水沟34米,护坡400平方米。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6.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7.本项目投资额:第一标段:3364.60万元; 第二标段:1020.36万元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3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8 月 31 日
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3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8 月 31 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区安定门积水点、七里河区南滨河路小西湖北街路口积水点、七里河区南滨河路吴家园路口积水点、七里河区西津西路肉联厂家属院附近积水点)
二标段:(安宁区费家营积水点、安宁区北滨河路七里河桥下积水点、安宁区安宁东路幸福巷BRT公交车站积水点、安宁区安宁西路刘家堡公交车站积水点、新港城北门丁字路口积水点、雁白黄河大桥桥下东西两侧道路积水点、柳河沟桥积水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 年-2016 年或2015 年-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 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 (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申请人应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在申请文件格式“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予以明确;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第二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 年-2016 年或2015 年-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 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 (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申请人应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在申请文件格式“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予以明确;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注:申请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需分别制作申请文件,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授予合同金额高的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9 日至 2019年1 月 14 日;
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联系电话:0931-4608322
4、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 1月 17 日 17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 1 月 18 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5、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到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 七 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1#(伊真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申请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 429 号
联 系 人:崔工
联系电话:0931-491771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联 系 人: 郭建斌
联 系 电 话:13893414889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