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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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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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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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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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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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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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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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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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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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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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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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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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税函〔2018〕155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项目概:
1.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31号;
4.规模及内容:维修面积3940.72平方米,主要包括一二层办税服务厅维修改造、3-6楼办公室维修改造、七楼会议室及屋面维修改造、采暖系统维修改造、院坪道路铺装改造等;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6.项目总投资:489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包含一楼、二楼、七楼的电子显示屏,办公楼所有的窗户及窗框。);
8.计划工期:185日历天(2019年4月20日-2019年10月21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3月1日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2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8.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建设工程计算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2日
2.获取时间: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2日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 0931-4608322。
六、其他:
1.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9年3月13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3月14日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最终将核查结果《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1号伊真大厦11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31号
联 系 人:张淑乐
电 话:0931-7663051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甘霖大厦13楼
联 系 人:郝亚宁
电 话:15393133123
3.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