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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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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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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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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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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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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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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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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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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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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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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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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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和地方配套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乡岳家庄村
2.2、工程规模: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总建筑用地面积60785m2,1-3号戒毒人员管教楼,面积33489.45m2,地上6层,框架结构;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楼,面积13985.07m2,地上8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多功能厅面积940.50m2,地上1层,框架结构;改扩建食堂,面积769.88m2,地上1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管理区大门及收戒治接待中心,面积505.40m2,地上1层,框架结构;行政区大门,面积116.64m2,地上1层,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围墙、警戒隔离网、室外三网、场地硬化、道路等。
2.3、标段: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兰州市公安强制戒毒所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设备,主要包括所有工艺设备、预处理设备,配套的电气、阀门、管道、仪表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
2.5、交货地点: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2.6、交货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时,须具备专业污水处理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
3.3、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时,须具备污水处理专业设备及常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还须同时提供专业设备及常规设备制造商相关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制造商相关证书原件的,应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专业设备及常规设备制造商公章;
3.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有温度在零下10度—10度地区类似(污水处理设备) (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5 年-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2018年4月份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在兰设有常驻机构(包括经验丰富的专职安装维队伍、完备的技术服务人员和设备、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等);
3.8、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时,所投设备厂家须通过三大(环境、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设备完整的设备整机质量检验报告;
3.9、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时,所投设备厂家须通过三大(环境、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原件;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设备完整的设备整机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如无法提供制造商相关证书原件的,应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专业设备及常规设备制造商公章;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2018年1月-2019年2月完税证明;
3.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站: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 年4月12日至 2019 年4月1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七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兰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 3001号21楼 |
邮政编码: |
730030 |
邮政编码: |
730070 |
联系人: |
刘文军 |
联系人: |
范丽芸 |
联系电话: |
0931- 5168198 |
联系电话: |
0931-7615233 13609392610 |
传真: |
0931- 5168198 |
传真: |
0931-8732065 |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