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10KV配电室工程(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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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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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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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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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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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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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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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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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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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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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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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
10KV配电室工程(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MSGL-2019-005)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10KV配电室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6】479 号文、兰发改函【2017】20号文、兰发改函【2017】45号文,以及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局榆住建发【2017】35号文、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榆发改【2017】122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10KV配电室工程(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
2.3 本次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符合土建实际进度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注: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工程规模: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10KV配电室工程,本期工程共建设一个中心配电室,三个分配室,用电总容7200KVA,供电方式采用单电源供电。拟建中心配电室(居民)800KVA*2,1#分配(居民)800KVA*2,2#分配(附属设施)1000KVA*2,3#分配(附属设施)1000KVA*2;电源由中心配供给1#分配及2#分配,再由2#分配供给3#分配;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及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作(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完成供电局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
2.7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9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04月0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类似业绩:指电力工程业绩;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01月~03月)资信证明;
3.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7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9省外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 ;
3.10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日期: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04月29日;
5.2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04月29日;
5.3获取网站: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931-4608322
备注:1、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04月30日 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 年05月05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 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 年05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榆中县环城西路国土局8楼
联 系 人:韩学龙、安建军
联系电话:0931-52216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MA74GE4L6B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 系 人:王双元、刘燕
联系电话:18919896785、138933338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784023488U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