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榆中县夏纬四路(夏经三路-兴隆山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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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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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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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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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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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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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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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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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榆中县夏纬四路(夏经三路-兴隆山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夏纬四路(夏经三路-兴隆山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17]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项目名称:榆中县夏纬四路(夏经三路-兴隆山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地点:榆中县夏官营镇;
2.5工程概况:
该工程西起夏经三路(兰州大学榆中校区东门),东至兴隆山大道(盆地大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道路全长470.431m,道路红线宽24m,道路路幅组成为一块板,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涵洞、给排水、照明、交通等相关附属设施,给水最大管径DN300,排水最大管径DN600。
2.6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9日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投资概算:1582.48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申请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3、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类似业绩:市政道路工程;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申请人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连续三个月(2019年1月-2019年5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7、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为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0、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 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 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5日;
5.2、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企业注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4608322;
5.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5月28日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5月30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九开标室(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
联系人:袁工
电 话:188094445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高新大厦A座17层
联 系 人:张杰
电 话:18993891910
备案单位: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