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国电兰州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配套长输供热干线隔压换热站1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国电兰州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配套长输供热干线隔压换热站1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配套长输供热干线隔压换热站1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兰发改﹝2016﹞205号文、兰发改﹝2017﹞5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市热力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兰州市热力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热力总公司
2.2工程名称:国电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配套长输供热干线隔压换热站1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
2.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2.4工程规模:国电热电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配套长输供热干线隔压换热站项目,采用双电源供电,用电容量10250千伏安,其中主供容量10250千伏安,备供容量10250千伏安,主供线路长0.69公里,备供线路长2.51公里,主供电源由团结变电站专线间隔出线,电缆敷设至新建10kV配电室,备供由天水路变专线间隔出线,采用架空走线与电缆敷设的组合形式至新建10kV配电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及线路沿线附属工程等。
2.5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6 投资金额:概算总投资7556112元
2.7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 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 月12日
2.8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 施工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的全部建安工程 (含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和临建及措施工程等)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即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具体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新建隔压换热站项目10kV双电源供电线路,用电容量10250千伏安,其中主供容量10250千伏安,备供容量10250千伏安,主供线路长0.69公里,备供线路长2.51公里,主供电源由团结变电站专线间隔出线,电缆敷设至新建10kV配电室,备供由天水路变专线间隔出线,采用架空走线与电缆敷设的组合形式至新建10kV配电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及线路沿线附属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申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以2016年至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申请人业绩:具有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供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甘肃省电力公司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8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的要求,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9 年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3.1.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10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1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省内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需要提交《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12 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取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19 年6月26日—2019年7月1日
获取时间:2019 年6月26日—2019年7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网上自行下载
备注: 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 年 7 月 5 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11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兰州市热力总公司
联络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405号
邮政编码:730020
联系人:杨建慧
联系电话:1389341110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8室
电话:010-63348905
传真:010-63373644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10-63348905 17726940627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