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榆中县周前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二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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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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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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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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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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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榆中县周前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二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榆中县周前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二期)施工 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兰发改【2017】16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乡周前村榆三路北侧。
2.2、工程规模:榆中县周前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二期)由11#住宅及商业裙房,21-A#、21-B#、21-C#商业等组成。总建筑面积39069.27m2,其中:
11#楼建筑面积33023.4m2,层数33层,地上30层,地下3层,高度96m;21-A#楼建筑面积1868.84m2;21-B#楼建筑面积2113.72 m2;21-C#楼建筑面积2063.31 m2。
2.3、估算投资额:约11000万元
2.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8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2日
2.7、招标范围:榆中县周前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二期)施工图范围内除变配电室以外的建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近三年(指2016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
3.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6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获取日期: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1日 获取时间: 获取日期: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1日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操作流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4608322。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将生成的GEF格式的电子申请文件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密封要求递交。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9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前 递交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注: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8月6日17时00分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8月7日17时00分前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
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2.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榆中县环城西路国土局8楼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
邮 编: |
730100 |
邮 编: |
730030 |
联 系 人: |
金润 |
联 系 人: |
赵工、张工 |
电 话: |
0931-5221687 |
电 话: |
182-9316-181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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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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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