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玻璃幕墙及轻钢雨棚工程(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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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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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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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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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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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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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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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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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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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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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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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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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玻璃幕墙及轻钢雨棚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玻璃幕墙及轻钢雨棚工程(重新招标),已由甘发改投资【2016】464号和兰发改【2016】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和地方配套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兰州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玻璃幕墙及轻钢雨棚工程(重新招标)
2.2、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2.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乡岳家庄村
2.4、建设规模:玻璃幕墙(警察业务用房和多功能厅);轻钢玻璃雨棚(警察业务用房、多功能厅、扩建食堂、管教区)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6、总工期:120日历天。(注: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申请人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施工(玻璃幕墙)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申请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员与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0)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 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11)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9年 9 月 17 日---2019年 9 月 22 日 获取时间:2019年 9 月 17 日---2019年 9 月 22日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请 符 合 资 格 要 求 的 投 标 人 登 录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操作流程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4608322; 5.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年9 月29 日13 时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11楼 二 开标室
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2019 年 9月25 日 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9年9月26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络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
联 络 地 址: |
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 3001号21楼 |
邮 政 编 码: |
730030 |
邮 政 编 码: |
730070 |
联 系 人: |
刘文军 |
联 系 人: |
范丽芸 |
联 系 电 话: |
0931- 5168198 |
联 系 电 话: |
0931-7615233 13609392610 |
传 真: |
0931- 5168198 |
传 真: |
0931-8732065 |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