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北滨河路DN1200输水干管工程(金城关提升泵站东侧-市二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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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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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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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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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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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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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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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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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北滨河路DN1200输水干管工程(金城关提升泵站东侧-市二院)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北滨河路DN1200输水干管工程(金城关提升泵站东侧-市二院)施工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7]226号文(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北滨河路DN1200输水干管工程备案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给水工程,新建输水干管:金城关提升泵站东侧至市二院段,管道长度999米,管径DN120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4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24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本项目投资概算额约为123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16年7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5 申请人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职工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后不允许更换。
3.6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8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9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0 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1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8日
获取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并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4608322。
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10月12日17时00分前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5日09时30分前;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九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备注: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2.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次招标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水秀
电 话:13639367697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化工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吕明远
电 话:17709315332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F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