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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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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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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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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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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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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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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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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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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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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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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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9】253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2.招标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沿线
4.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南河道沿线,污水管道由西向东布置,起点位于万泉加油站,终点至兰州市实验幼儿园,管道全长850米,管径1000mm-1500mm(不含1500mm)。其中:万泉加油站至远东市场段污水管道位于南河道南侧绿化带下敷设,省图书馆至兰州市实验幼儿园段污水管道位于绿化带及人行道内敷设,污水管道长度550米,管道采用III级钢筋混凝土管;远东市场至省图书馆段位于河道内敷设,污水管道长度300米,管道采用纳米改性高密度聚乙烯(MUHDPE)双壁波纹管;
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道850米,管径1000mm-1500mm(不含1500mm),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7座,道路拆除、恢复1000平方米,绿化带拆除、恢复1600平方米,河堤拆除、恢复500立方米,河道清淤1350立方米。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筹集解决。
6.概算总投资:1156.89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勘察一个标段、设计一个标段)。
8.招标内容:(1)勘察: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勘察范围内(勘察测量、地下管线勘探、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2)设计: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等内容)。
9.服务周期:
勘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7日,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1月06日,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察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勘察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6年-2018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三个月(2019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6年-2018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三个月(2019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4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八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地 址:兰州市南滨河中路429号
联 系 人:何浩田
电 话:1391924069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室
联 系 人:董勇刚
电 话:17726907581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