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3#楼、4#楼、6#楼、9#楼、31#楼、32#楼及南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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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3#楼、4#楼、6#楼、9#楼、31#楼、32#楼及南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兰经开经发【2017】72号文批准建设,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3#楼、4#楼、6#楼、9#楼、31#楼、32#楼及南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2、建设地点:位于T511#规划路以南、T550#规划路以东、S583#规划路以北、S554#规划路以西。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1572.88平方米,其中3#楼地上建筑面积33836.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08.1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4#楼地上建筑面积23463.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56.04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6#楼地上建筑面积22716.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10.07平方米,地上34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9#楼地上建筑面积11181.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3.71平方米,地上34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31#楼建筑面积4758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2#楼建筑面积2612平方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南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0207.36平方米,地下2层,框架结构。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天然地基静荷载试验,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工程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工程桩单桩竖向抗拔试验,工程桩低应变检测、浅层平板,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室内环境检测(氡、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土壤氡含量),建筑安装材料(管材、阀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漏电断路器)试验检测,门窗四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和中空玻璃露点)及传热系数,建筑节能实体(保温层结构、热传系数、钻芯、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30%抽检;保温材料的物理性能、燃烧性能、保温材料粘接砂浆、抹面砂浆、网格布、锚钉、锚钉拉拔、五项材料抽检、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粘接砂浆拉拔等国家强制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6、检测工期:伴随项目施工工期及验收阶段
7、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街道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检测甲级资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专项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检测参数;(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参加过工程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以合格的资格证书原件和职称证原件为准);
5、近三年(2016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专业检测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者缴费社保凭证),持有效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前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 11月21日--2019年 11 月26日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四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 号(伊真大厦)。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福兴路4号
联系人:王兴强
电话:139093140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办公楼2121室
联系人:蒋天伟 胥宜杉
电话:0931-4809520 15693120756 13919977896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