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达川三江口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正式用电工程)施工[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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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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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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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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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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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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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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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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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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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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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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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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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达川三江口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川三江口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正式用电工程)已由 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5]5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达川城乡一体化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达川城乡一体化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达川镇幸福村
2.2工程规模:新装用电容量9800千伏安,采用110KV达川变10KV专线间隔供电,新建10KV中心配电室1座,分配电室6座,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并符合专线间隔、专用线路、专用配电室供电要求(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由于本项目所在地处于铁路北侧,电源批复点地处铁路南侧,故电源线路与铁路产生交叉,需在铁路路基下方进行顶管作业,顶管作业位置为兰青段铁路兰州市西固区达川镇幸福村,顶管总长度22米(详见顶管作业设计文件)。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14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人民币170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为,须完成本次受电工程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后续配套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及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作,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2)完成兰州市供电公司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3)提供所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检测、法定机构的送检、验收、完工清理直至兰州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正常受电,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4)协调兰州市供电局关于本次受电的相关事宜;(5)由于本项目涉及兰青段铁路兰州市西固区达川镇幸福村铁路路基下方顶管作业,总长度22米,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由申请人依据现场踏勘综合考虑风险,并严格按招标人约定的范围及设计文件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近三年(2016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4 申请人须按甘建建[2016]231号和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所有人员须提供2019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
3.6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递交《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7 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电力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8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获取日期: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网上在线自行免费下载。
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 2019年12月25日17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年12月26日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递交时间:2020年 1月3日 09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三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申请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达川城乡一体化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508号
邮政编码:730060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31-75803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亚盛大厦12楼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人:吕志伟
联系电话:17393181860
传真:0931-8471081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