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红古区炭洞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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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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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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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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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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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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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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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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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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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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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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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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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红古区炭洞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炭洞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兰资勘发 【2019】8号文及甘资财发【2019】44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现委托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全过程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2、工程名称:兰州市红古区炭洞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勘查设计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
4、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炭洞沟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6、服务周期:勘查、设计计划服务总周期为 30 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查(包括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交成果文件)、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资料等工作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土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勘查、设计项目(以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负责人近三年(2016 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勘查及设计业绩(以合同或经备案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得更换;
4、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日期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使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
7、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原件参加开标。(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8、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含县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7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四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及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下载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西口2号政府统办楼
联 系 人:王振良
电 话:1899311079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楼
联系人:李云华
电 话:13919395822
备案单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