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兰州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内资金按年度列支,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
2.2规模: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综合病房楼、门诊医技楼、地下工程、液氧站医用气体设备采购。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运送设备至现场,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属交钥匙模式,要求中标人完成气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工作等,并取得检验合格证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同时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相关证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无串通投标、围标、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行为;
3.2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医用真空负压机(组)、医用空气压缩机(组)、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生命线汇集排或医用气体汇流排)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和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3月-2020年3月)此类产品(医用真空负压机(组)、医用空气压缩机(组)、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生命线汇集排或医用气体汇流排)在医疗单位的销售安装业绩(提供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页面截屏。
3.7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和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4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jy格式1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众创中心
邮 编: 73003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狄维浩 联 系 人: 杜少霞、张蕾
电 话: 15002636496 电 话: 18093196341、1860949803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 06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