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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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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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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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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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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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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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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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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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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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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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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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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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改造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改造工程已由兰州市水务局以兰水行审发【2020】17号文件(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兰州市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源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4.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南滨河路市档案馆门口积水点进行整治。新建南滨河中路小西湖档案馆门前道路雨水口14座,配套雨水口连接支管240米,敷设DN800雨水干管115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沉砂池一座;管道清淤3800米,污泥处置650立方米,运至污泥厂集中处置;沥青路面开挖恢复520平方米。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9月14日;
8.项目总投资:约231.56万元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市政公用)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11日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0年07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M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地 址:兰州市南滨河中路429
联 系 人:何俊龙
联系电话:139191216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源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旧大路58号百佳商务宾馆B座602
联 系 人:徐晓明
电 话: 19909420943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