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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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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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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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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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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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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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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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_已由_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8】131号文、兰发改【2018】364号文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内资金按年度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北以规划18号路为界,东以规划19号路为界,西、南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7611.5平方米,建筑面积144544.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417.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131.7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33556平米、综合病房楼42309平米、综合服务楼10102平米、垃圾站污水处理站760平米、输氧站149.99平米、地下工程57631.70平米等业务功能保障房。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76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 日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具体分为:
一标段:包括门诊医技楼(不含二层中心供应室、三层NICU、三层洁净手术室)、液氧站、垃圾站污水处理站、门卫以及地下工程P轴与Q轴之间后浇带南侧部分的装饰装修工程。门诊医技楼建筑总高20.85m,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建筑总高5.2m,输氧站建筑总高7.2m,门卫建筑总高4.8m,总建筑面积为:64633.49㎡。概算工程费约5820万元。
二标段:包括综合病房楼(不含一层配液中心、三层ICU)、综合服务楼以及地下工程P轴与Q轴之间后浇带北侧部分的装饰装修工程。综合病房楼建筑总高64m,综合服务楼建筑总高31.35m,总建筑面积79911㎡;门诊医技楼、综合病房楼及综合服务楼的建筑幕墙工程,幕墙面积为57490㎡。概算工程费约1318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C证。
4.申请人按甘建建〔2020〕66号和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2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标段:
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或总承包合同范围中同时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的,也可视为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C证。
4.申请人按甘建建〔2020〕66号和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2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各申请人可同时对上述的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只能选择项目造价金额高的标段中标,另一标段的合同授予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0日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方法: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0年07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M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市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344号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
邮 编: |
730000 |
邮 编: |
730000 |
联 系 人: |
狄维浩 |
联 系 人: |
徐豆豆、张蕾 |
电 话: |
15002636496 |
电 话: |
17793100054 1339946295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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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