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咸水沟以东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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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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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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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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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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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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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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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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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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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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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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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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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
咸水沟以东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咸水沟以东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以兰经开国土发【2020】33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咸水沟以东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2. 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3. 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九合镇金沙村。
4.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面积79894.14m2,合计119.84亩。
5. 招标控制价:222500元。
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起步区最南端,项目建设地北接进口区域1号路,南至北环快速路,西起进口区域2号路及咸水沟,东至起步区规划道 路S1502#道路,项目建设面积79894.14m2,合计119.84亩;项目 临时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起点北环路,终点进口区域1#道路,道路全长372. 374m,道路红线宽度20m
8.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1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3 月 14日;
9.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10.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1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0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4.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1)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依据建管[2014]440号文要求,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6.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等编入投标文件,开标时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各投标人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中的人员配置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日期:2020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年 10 月 27 日;
2. 请各推荐合格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 投标文件递交
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月 11日9 时30 分;
5. 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号伊真大厦)11楼;
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和资格文件所提交的所有原件证明材料带到开标备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98号昌隆大厦1288室
联系人:陈富己
电话:0931-4672350 18194229222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