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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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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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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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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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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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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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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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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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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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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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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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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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资勘发【2020】62号文件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资勘发【2020】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皋兰县自然资源局,现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进行全程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
4、建设规模: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坡面整理1500m³,挡土墙152m,8.5m锚杆55根,10.5m锚杆138m,11.5m锚杆59根,格构总宽度327m,截排水渠333m,吊沟156m,消力池5座,窑洞封堵3孔,坡面绿化4311㎡。
5、资金来源:2020年省级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计划
6、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
施工图所含建筑工程、安装、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监理)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六合村薛家湾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7、概算总投资:约300万元
8、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27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标段(监理)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27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9、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为准);
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6.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2、(二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具有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书为准);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施工、监理共用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在2017年11月1日至今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有不良业绩记录的单位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医保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
3.4.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
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合同、文书、身份证等)盖章的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
3.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2020年11月11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五开标厅
(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出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及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zrzyj.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
联系人:王万清
电 话:0931-57868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层
联 系 人:魏芸
电 话: 0931-8622178 18693158050
备案单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