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天水路高速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交通节点改善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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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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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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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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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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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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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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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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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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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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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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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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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天水路高速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交通节点改善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天水路高速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交通节点改善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20﹞484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3.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由连霍高速右转驶向南滨河路的A匝道,匝道长度206.4米,匝道总宽度9米;由南滨河东路右转驶向雁北路的B匝道,匝道长度207.51米,匝道总宽度11米;新建人行过街通道2座,其中:霍去病公园地下人行通道,总长79.995米,天水路高速出入口地下人行通道,总长130.724米;项目同时对连霍高速北向南进口道进行拓宽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地下通道、给排水、电气照明、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
设计:30日历天。
6.计划开竣工日期:
一标段勘察: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2月5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 ;
二标段设计: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2月5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3月6日。
二、资金来源:
三、项目批复: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天水路高速出人口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交通节点改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20﹞484号)。
四、招标内容: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及负责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业主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批复、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察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5.2.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5.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2.3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类似业绩是指:工程类勘察业绩;
5.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6省外企业中标后应根据甘建设【2016】5号文及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5.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5.2.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5.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2.3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类似业绩是指:工程类(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5.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6省外企业中标后应根据甘建设【2016】5号文及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最终每个标段的中标第一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此投标人只对该项目投资额大的标段中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北京时间)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北京时间)。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 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本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GEF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原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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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20层001号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12楼 |
邮政编码: |
730000 |
邮政编码: |
730000 |
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3919462981 |
联系电话: |
0931-8447593 |
传真: |
/ |
传真: |
0931-8447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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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