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场地竖向与土方平衡设计—分区II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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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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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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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场地竖向与土方平衡设计—分区II
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场地竖向与土方平衡设计—分区II工程,已由兰经开国土发﹝2020﹞63号文件批准建设,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场地竖向与土方平衡设计—分区II工程
2、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九合镇
4、工程规模:B1509#路以南,北山快速路以北,S1502#路和 S1506#路以东,中通道安宁连接线以西区域。项目建设面积308224.64平方米,合计462.34亩。分区Ⅱ分为四个区块,分别为2-1区块,面积为102661.97平方米,2-2区块,面积为67652.14平方米,2-3区块,面积为77008.47平方米,2-4区块,面积为61654.75平方米。
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北山快速路以北,T1511#路以南,S1502#路和 S1506#路以东,中通道安宁连接线以西区域,面积为179670.44平方米;
二标段:S1502#路以北,S1506#路以西,T1511#路以南区域,面积为67652.14平方米;
三标段:B1509#路以南,T1511#以北,中通道安宁连接线以西,S1506#路以东区域,面积为61654.75平方米。
6、总投资:约7200万元
一标段:3900万元
二标段:2100万元
三标段:1200万元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场地平衡土方工程。
9、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月1日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信息确认通过;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4、申请人须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员 1人、 安全员 2人、 施工员 1人、 资料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月(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员工姓名、缴费基数、序列号等信息),申请人应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在申请文件格式“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予以明确;
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第八章其他材料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至第三标段:
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信息确认通过;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4、申请人须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员 1人、 安全员 2人、 施工员 1人、 资料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月(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员工姓名、缴费基数、序列号等信息),申请人应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在申请文件格式“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予以明确;
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第八章其他材料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1、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9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号伊真大厦)11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其他: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申请文件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申请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2、申请人资格文件所提交的所有原件证明材料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申请人同时中多个标段,以标段工程造价金额最高的为中标标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信息登记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印象写字楼17楼
联系人:冯广珍
电话:18215109254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