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南滨河路污水干道迁改及清淤疏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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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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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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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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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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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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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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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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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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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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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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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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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南滨河路污水干道迁改及清淤疏通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南滨河路污水干道迁改及清淤疏通工程由兰州市水务局文件以兰水行审发【2021】1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南滨河路污水干道迁改及清淤疏通工程
2、建设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4、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标段:敷设DN1000污水主干管683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0座,开挖、恢复绿化带640平方米。
二标段:清淤疏通DN800-DN1200污水主干管5196米,外运淤泥垃圾1723立方米,更换雁滩泵站潜水排污泵4台。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概算投资额:1814.44万元
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8、计划工期:1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参考范围。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18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或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7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申请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1年3月16日09时30分前;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M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项中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75号
联系人:何浩田
联系电话:1391924069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源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6号13幢1楼109室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19909420943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