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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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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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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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室外工程,已由兰发改行审【2014】582号文件批准建设,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室外工程
2、建设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东川镇。
4、工程规模: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 C地块用地面积174.036亩,建设用地面积122.582亩,总建筑面积约 315586.9平方米,其中包括12栋26—30层住宅楼,2—4层商业和1层地下车库,1栋主体3层的幼儿园,本次室外工程铺装面积约9985㎡,车、人行道共计约23020㎡,活动场地约2300㎡。
5、总投资:约26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30%,银行贷款70%。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包括小区大门、围墙、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商业外路面铺装、室外管沟、管网及检查井(热力管沟、给水管沟、电缆管沟等)、雨排、污排、消防、照明、弱电等,总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8、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29日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室外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 专职安全员 2人、 施工员 1人、 资料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月(2020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员工姓名、缴费基数、序列号等信息);
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日期:2021 年3月3日—2021 年3月8日
5.2 获取时间:2021 年3月3日—2021 年3月8日
5.3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5.4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3号
联系人:高工 崔工
电话:0931-7362214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7楼7B室
联系人:徐苗苗
电话:18093112337
3、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