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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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9〕158号文,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单位: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
4、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四条新建道路,道路全长8340.345m,其中T095#道路长度为2754.146m,红线宽度35m;T092#道路长度为1510.041m,红线宽度40m;S091#道路长度为3137.183m,红线宽度25m;S096#道路长度为938.975m,红线宽度25m。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5、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分为勘察部分和设计部分,投标人需将勘察部分投标文件和设计部分投标文件分别编制、分别递交。
7、服务周期:
勘察服务周期:35日历天;
设计服务周期:35日历天;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勘察、设计须同步进行。
8、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工作)和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以下两种资格条件: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8年03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具备近三年(2018年03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均应在勘察部分、设计部分投标文件中体现,中标后不得更换。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4月06日
2.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4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2.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未按指定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20层001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91946298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刘振洋 丁艳霞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3919311461 18215109356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