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桥梁工程勘察、设计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
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桥梁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桥梁工程已由兰经开经发【2020】85号文批准建设,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桥梁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兰州市皋兰县金沙村,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西侧,设计起点位于金沙村三社沙坡头,终点为金沙村与安宁区交界处的金沙村公路大坝涵洞。
4、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交通桥3座,行人观景桥4座。
5、项目总投资:约768万元
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7、服务周期:
勘察服务周期:20日历天;
设计服务周期:25日历天;
8、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初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
二标段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勘察: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内具有类似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二标段设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内具有类似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配备齐全,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6日
2、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未按指定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联系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第5幢1718室
联系人:秦雅娇
联系电话:18693093611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