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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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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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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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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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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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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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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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工程、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厂提标工程、兰州市西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兰发改【2018】272号、兰 发 改【2018】360号、兰发改【2018】184号、兰发改投资【2008】3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兰州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论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2.招标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3.工程规模: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7.5万m³/d,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³/d,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MBR膜工艺,出水采用紫外加次氯酸钠消毒后回用或外排,污泥采用离心脱水机浓缩脱水至80%含水率后,外运至已建兰州市污泥集中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可直接利用现状排放口排放至黄河,也可用于绿化。
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³/d,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m³/d,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夏季用于生态绿化,夏季剩余尾水和冬季全部尾水排至黄河。
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厂提标工程现有规模为26万m³/d,改造后处理规模为22万m³/d,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8万m³/d的处理系统,项目完成后两条生产线污水总处理规模将达到30万m³/d。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设计尾水3万m³/d回用至“国电二热电厂异地扩建工程”,其余排至黄河。
兰州市西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10万m³/d,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一部分用于电厂回用,其余全部尾水排至黄河。
4.招标内容:
4.1本次招标的内容是对兰州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进行论证,编制要求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等规范进行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前期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专家咨询、协助甲方报批并完成论证报告,以及配合甲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完成入黄河排污口设置后的验收工作。
4.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4.3成果文件深度要求:提供的论证报告满足《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等规范要求,适应环评批复技术指标,深度满足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甘肃省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
(2)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论证工作,确保论证报告满足我单位要求。
(3)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避免重复工作,缩短编制周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工作。
5.建设地点:兰州市
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解决。
7.项目投资额:600万元。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2019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2020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 2021年8月2日
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地址: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YCK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1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四、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75号
联系人:何浩田
联系电话:13919240696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田工 任工
联系电话:0931-8473403 0931-8488860
招标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75号
联系人:何浩田
联系电话:1391924069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0931-8839518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