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防洪评价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已由永发改发〔20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防洪评价
2、招标单位: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设地点:庄浪河流域永登邢家湾至龙家湾段
4、招标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近三年(指 2019年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他主要人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年 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均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7日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ZR 格式一份、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未按指定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与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大鹏 联系电话:0931-6422547
通讯地址:永登县玫乡路司法大楼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兰新 联系电话:0931-861176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对其因其他网站转载并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招标文件获取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永登县玫乡路司法大楼
联 系 人:徐大鹏
电 话:0931-642254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2103室
联系人:杨龙 夏兰
电话:0931-8261175 13909495875
监督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