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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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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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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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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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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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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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已由永发改发 [202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 建设规模: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邢家湾河道生态湿地工程、邢家湾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涉及永登县县域内庄浪河沿线中堡镇、柳树镇、城关镇3个乡镇。
(1)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进水为永登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占地面积约为17.2万㎡,长度约4.3km。
(2)邢家湾河道生态湿地工程,在庄浪河北侧区域开展生态湿地工程,总面积约70431㎡,长度约0.6km。
(3)邢家湾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针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涵养林种植工程,种植面积22万㎡。
(4)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占地约17.56万㎡的河滨缓冲带,截留、净化庄浪河干流两岸的农业面源污染。
(5)生态护岸工程,对庄浪河城区段进行生态护岸工程建设,在原有护堤基础向河内建设,实施生态护坡工程岸线长度约4.0km。
3. 建设地点:位于永登县庄浪河沿线中堡镇、柳树镇、城关镇,北至甘家庄,南至下山城村,全长14.3公里。
4.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5. 概算总投资:9697.25万元,(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54.56万元)。
6. 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6月 29日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伴随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8人,其中总监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3人,监理员至少 3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 年 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或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 年6月7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09 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 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5.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
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大鹏 联系电话:0931-6422547
通讯地址:永登县玫乡路司法大楼
6、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兰新 联系电话:0931-861176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登县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永登县玫乡路司法大楼
联 系 人:徐大鹏
电 话:0931-642254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2103室
联系人: 杨龙 夏兰
电话:0931-8261175 13909495875 18193108006
监督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