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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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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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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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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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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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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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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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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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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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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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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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经贸备[2022] 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三县一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包括50个乡镇,559个行政村。
2.3.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客货运共享场站租赁、建设项目:
1、一期租赁、新建项目包括租赁兰西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和榆中客货运中心(北站),新建榆中客货运中心(北站)物流仓库。其中计划租赁使用兰西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物流仓库及场站内的部分空地,租赁面积共计5804㎡。计划租赁使用榆中客货运中心(北站)部分空地用于新建物流仓库、货运车辆停放及货物装卸等,租赁面积共计6363.22㎡。
2、二期租赁、改建项目包括租赁皋兰县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和改建永登县客运中心。其中计划租赁使用皋兰县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物流仓库及露天堆货场、装卸场等场地,租赁面积共计6332㎡。规划租赁永登县客运站,改建为永登县快递仓储物流分拣中心,租赁面积约3000㎡。项目计划主要将候车大厅、站台等场地改造为货运仓库、办公室等,总建筑面积为836.20㎡。
3、三期新建项目包括新建榆中县和平镇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和大名城公交首末站。其中新建榆中县和平镇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30亩),总建筑面积6709.23㎡。规划公交站场内设充电站场,调度站、休息室、检修厂、候车廊、公共卫生间、站台、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名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15亩),建筑面积4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394㎡,地下建筑面积206㎡。规划公交站场内设调度站、休息室、检修车间、候车廊、公共卫生间、站台、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
2.4.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0407.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291.02万元。
2.5.服务周期:勘察阶段:30日历天;设计阶段: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新建和改建工程涉及到的建安工程的勘察、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事宜;
二标段:包括该项目(包括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批复、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省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3.8投标人须做出《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职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省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3.8投标人须做出《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7 月 29 日至2022年 8 月 3 日。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 “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909429764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373号外滩银谷综合写字楼14楼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新增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1/web(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田工 任工
联系电话:0931-8473403 0931-84888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373号外滩银谷综合写字楼14楼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189094297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12楼
联 系 人:张兴英 马凯
电 话:13359429208 18919099804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 话:0931-8171952
2022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