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七一滩住宅小区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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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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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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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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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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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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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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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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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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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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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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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七一滩住宅小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一滩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改局以安发改备〔2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6.15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55.891亩,代征道路面积约8.839亩,代征绿地面积约11.426亩。
2.1.1建设地点:安宁区北滨河路以北,S505#规划路以南,景宜家园用地以西,S512#规划路以东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用房、便民店、托老所、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及联防站、办公楼等。
2.1.3 投资总额:116080.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62448.25万元,设计费1233.56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9月2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和项目实施的要求,负责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验收、保修、移交、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全套资料档案编制等工作,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通等其它费用,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报告(图纸)审查,包配合各阶段设计审查,包验收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项目分包单位间的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全项目一次性交钥匙交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各专业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室外管网、市政管网及市政道路接驳等工程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设计配合、设计图纸审查、设计及施工所需的BIM设计及技术应用服务等。
2.2.2采购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2.2.3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2.2.4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需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8月至今)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其他:
3.4.1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2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4.3 技术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4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4.5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专职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岗位应分别设立,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4.7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4.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9施工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4.10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并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从事参加投标和执行合同等具体工作,包括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仪式、澄清投标文件等。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活动;
3.5.2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3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丽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家园东区5、6号商铺
4.4接收投诉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770269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875561);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家园东区5、6号商铺
联系人:魏丽
电 话:0931-7681849
2.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吕俊霞 李莉
电话:18693183681 18194284949
8. 监督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