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司法局及行政复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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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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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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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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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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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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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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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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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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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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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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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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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司法局及行政复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司法局及行政复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兰机管资【2022】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2项目名称:兰州市司法局及行政复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36号兰州房地产大厦7层及7F层;
2.4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36号兰州房地产大厦7层及7F层,总建筑面积为4200㎡;维修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空调维修改造工程、新风系统安装工程等;
2.5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6总投资:89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3.335718万元,其他费用39.985403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计划总工期: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2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5月21日;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
3.4申请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2年9至今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 年-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申请人近三年(指2019年1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7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3.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10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1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2 年12月13日至 2022 年12月18日 获取时间:2022 年12月13日至 2022 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2 年 1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637 号 9 楼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8153607166 6.4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任工、田工 联系电话:0931-8473403、0931-84888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 1 号 |
备 注: 1、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637 号 9 楼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8153607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莘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高新大厦 A 座 17 楼
联系人:何秀芳
电 话:13993169921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