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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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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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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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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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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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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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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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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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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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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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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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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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农经[2022] 3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2.2.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七里河区。
2.3.工程规模:该项目对元托峁沟洪道和崔家大滩南河道缓冲带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地点在西固区、七里河区。工程选址起点为西固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元托峁沟洪道处,终点为大金沟汇入七里河区崔家大滩南河道处,总治理长度4.03千米,总生态修复面积约11.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缓冲带强化措施、建设护坡等。具体为:1,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植物收割31800平方米,基底修复17820平方米,种植挺水植物17820平方米:2,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基底修复77300平方米,植物群落构建74670平方米:3.缓冲带强化措施:绿篱隔离带2630平方米,浅水旁路湿地5500平方米:4,护坡:新建生态护坡和格宾石笼护坡相结合的护坡13150平方米。
2.4.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 5497.98万元
2.5.服务周期:勘察阶段:15日历天;设计阶段: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地下构筑物管线勘察、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及负责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变更、优化等后续服务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察)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包括职工姓名、缴税基数、缴税序列号等信息)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省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按照甘建服【2020】272 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3.8 投标人须做出《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包括职工姓名、缴税基数、缴税序列号等信息)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省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按照甘建服【2020】272 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3.8 投标人须做出《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2月24日至 2023年3月1日。
5.2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式 : 通 过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3月16日 9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931-51509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75号
接 收 投 诉 的 方 式 : “ 以 书 面 形 式 在 线 提 交 ”, 新 增 接 收 地 址 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田工 任工
联系电话:0931-8473403 0931-84888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 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75号
联 系 人:何工
电话:0931-515097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
联 系 人:王振祖
电话:0931-81798677 18119311176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931-8171952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