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项目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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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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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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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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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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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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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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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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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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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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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
(03-10)项目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管理办公室以兰经开安园管办发〔2017〕7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2.2工程名称: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项目室外工程
2.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农机公司以南,S568#规划道路以东,新康花园以北,省电力培训中心以西。
2.4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场地土方平整,铺设渗水砖地坪、砼路面、砼道牙,木结构廊架等;园林换填种植土,种植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等;新建路灯、草坪灯照明及配套管线敷设,给水、消防、污水、雨水、热力管线及检查井、化粪池等;安装停车场系统、监控设备及配套管线敷设等。
2.5预算金额:15792466.93元
2.6资金来源:国家棚户区改造资金、银行贷款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1月13日)
2.9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指2023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
3.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7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0日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08月29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3.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
6.4.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770269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
联系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
联系人:史菲菲
电话:18693111607
监督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7702691
2023 年 0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