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供电工程
-
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供电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供电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兰经开经发【2016】90号、兰经开安园管办发【2017】70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供电工程
2、建设地点:兰州市经济区安宁园区S568#路以东、省电力局培训中心用地以西、安宁区农机公司用地以南、新康花园住宅小区用地以北。
3、工程规模:10kV主供电源(由10kV葛家巷开闭站15备用五间隔至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户表中心配电室之间电源线路);10kV备供电源(由110kV银滩变128安宁西路线12#杆延伸线路“T”接杆至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住宅小区10kV户表中心配电室);户表中心配电室至客户中心配电室、户表分配电室及客户分配电室之间电源线路。
4、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7日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要求中标人完成10KV外线电缆沟的开挖、进线电缆的敷设、相关部门的审批、10KV配电室设备基础土建、接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供电,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完成法定机构的送审、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直至供电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的“交钥匙”工程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棚户区改造和银行贷款。
8、项目投资:约1261.11万元。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01月—2023年08月)社保缴费证明;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网址:http://zjt.gansu.gov.cn/zjt/c202253/zhzj_gssjzscjdglpt.shtml)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9、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0、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2日;
2、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申请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770269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写字楼2121室
联系人:徐苗苗
联系电话:0931-4809520 18093112337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