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雁儿湾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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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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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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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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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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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雁儿湾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儿湾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已由兰发改投资备〔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该项目雁儿湾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雁儿湾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9464.25㎡,约14.20亩。建设5台10MW污水源热泵离心机组(电机10kV)、配套建设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热泵和燃气锅炉总安装容量为108MW,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一级供热管网2*3.0km,供热管网管径DN800、DN500,建设再生水管网2*0.3km,管网管径DN900。新建建筑单体包括污水源热泵机房、燃气锅炉房和门卫,其中:污水源热泵机房:地下层数1层,地上层数1层,房屋高度7.50m,长度63.50m,宽度27.50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燃气锅炉房:地上层数1层,房屋高度10.60m,长度48.50m,宽度32.50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地上层数1层,房屋高度3.30m,长度9.75m,宽度4.10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技术工艺较复杂,具体包括建筑基底总面积3218.50㎡,新建总建筑面积5381.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82.44㎡、地下建筑面积1496.75㎡。回水温度60/40℃,工作压力1.6Mpa。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总投资概算:约19067.09万元
2.6 计划总工期:12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5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4)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2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其中: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5.5 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设计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6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4.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03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6.5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7 接 收 异 议 方 式 : “ 以 书 面 形 式 在 线 提 交 ” , 接 收 地 址 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慧
联系电话:1389341110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405号
6.8 接收投诉的方式: “ 以 书 面 形 式 在 线 提 交 ” , 接 收 地 址 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陈工 杨工
联系电话:0931-8171951 0931-846821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405号
联系人:杨建慧
联系电话:1389341110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丁艳霞 张虹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8215109356 13008710038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931-8171951 0931-8468219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