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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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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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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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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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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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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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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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投资备〔2024〕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2、建设地点:兰州市。
3、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兰州市城区运行年限超过30年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路面恢复,累计改造供水管道主管长34.9km,管径DN50-DN600,其中市政道路供水主管总长度22.54km,接户支管12.36km。建设内容为改造供水主管、用户支管、三供一业给水管及其他支管,以及路面破复等。具体规模及内容如下:改造用户支管长12360m,管径DN50-DN200,以及三供一业给水管改造和其他支管改造。
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5585.52万元。
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18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管材采购、施工及保修期内维保服务(此项目主材为甲控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
3.4 其他:
3.4.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1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4.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5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7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8业绩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设计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4.9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0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4.11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4.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3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2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2024年09月11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 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09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GEF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875561);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
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3639367697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化工街2号
5、接收投诉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
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陈工 杨工
联系电话:0931-8171951 0931-846821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招标公告,而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13639367697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化工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沈磊
电话:0931-8879744、1534801213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F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