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13#楼、14#楼、2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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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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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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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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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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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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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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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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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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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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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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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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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13#楼、14#楼、2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
资格预审会议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13#楼、14#楼、2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17】72号文批准建设,甘肃桐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01月14号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依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暂停已公示项目进场交易和新项目进场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01月31日起,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全部已公示项目的进场交易和新项目进场活动,本项目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我单位于2020年2月18日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了变更公告,确定了资格预审会议时间、资格预审会议地点、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及计划竣工日期。由于本项目为棚户区建设项目,投标单位数量多,绝大部分为外地企业,投标人在收到变更公告通知后,反映由于当时疫情严重,单位没有复工,无法完成资格预审会议相关工作,我单位于2020年2月20号暂停了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现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的要求:
一、目前已开通《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各招标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使用网络开标方式进行“不见面开标”,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本项目选择网络开标。
选择网络开标的项目需增加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网络开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开标须知部分:
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项。
二、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
三、资格预审会议时间做出如下变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递交时间为2020年4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五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 号(伊真大厦)。
四、计划工期做出如下变更:
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原计划工期为:“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12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20日”。
五、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的部分,统一变更为以下内容:
递交方式:申请人须使用《招投标系列软件—投标版》在线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工具箱对申请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且上传电子申请文件(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上传。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加密上传)。
六、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8.2变更为: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注意事项:
1、本次资格预审会议采用在线网络开标模式进行,各申请人须使用《招投标系列软件—投标版》在线标书编制工具箱对申请文件加密并且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在线签到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2、申请人上传申请文件通道于申请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完成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截止时间到达后远程解密在线签到。
(二)、资格预审会议程序
1、宣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到,之后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再接收。
2、招标人、监标人检查申请人签到结果,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文件进行签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不予通过。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各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进行在线远程解密,自资格预审会议开始于45分钟内完成,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申请文件视为无效,无法进入评审系统进行评审。因系统故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中断或断电等非申请人原因需要延时的,经技术服务单位、招标人、监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
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发送指令,要求各申请人对资格预审会议的异议情况在线确认。各申请人收到指令后应及时予以确认,申请人对资格预审会议过程有异议的,应于收到确认指令后1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终端一次性在线提出。申请人未按时提出异议且不予以在线确认的,按无异议处理。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知复会时间,资格预审会议结束。
6、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按照资格预审会议通知的复会时间进行复会,复会时间另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时间进行复会,复会时间的通知和调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各申请人告知。
7、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在线参加复会,以确保申请人的权利和行使投标人的义务(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证书,对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的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或者异议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必须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组织复会。
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复会:
9.1按资格预审会议通知或者调整的复会时间(以最后一次通知的复会时间为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各申请人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果包括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和具体原因。(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信息等属于依法保密的潜在投标人信息不予以公布。)
9.2申请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无异议的,应及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予以确认。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成功推送评标结果后15分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应及时予以答复。申请人未按时提出异议且不予以在线确认的,按无异议处理。
10、资格预审、评审会议结束,专家退场。
(三)、关于原件的说明:
资格预审公告以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四)、关于文件加密、解密操作的有关说明。
申请人编制申请文件、加密、上传、远程解密、在线签到、异议处理的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金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inrunsoft.com)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栏自行获取。
咨询电话:0931-8477641
技术支持:13919193219 18919310937 13919310937
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93号
联系人:王兴强
电话:139093140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桐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247号(阳光怡园小区6号楼2201室)
联系人:王枫蓉
电 话:17339809919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