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德源府项目10KV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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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德源府项目10KV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
更正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源府项目10KV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管理办公室以兰经开安园管办(备)【2017】1 号文、兰经开安园管办(备)【2018】7号文批准建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和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要求 |
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09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电力工程)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安全生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其他要求: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资料员:1人 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材料员1人 1、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6、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7、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
现更正为: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要求 |
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09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电力工程)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安全生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其他要求: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资料员:1人 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1、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6、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7、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经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60号
联系人:魏鑫
电 话:13884506655
招标代理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联系电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