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奥体中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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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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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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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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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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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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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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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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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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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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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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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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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关于兰州奥体中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
第三者责任保险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
(招标编号:DHDL-(2020)-0117)
各投标人:
一、为了使本项目保险方案的保障内容更为科学完善、保险责任更为明确合理、措辞表述更为细致严谨,特对本项目保险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的部分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本保险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三、保险方案 c)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金额”添加以下内容: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元,保险事故次数不限。
(二)本保险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三、保险方案”添加以下内容:
d) 免赔额:
1、适用物质损失部分
地震:RMB20万元或者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其他保险事故:RMB5万元或者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适用第三者责任部分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RMB2,000.00 元;
第三者人身伤亡:无。
e)扩展条款:
下列扩展条款适用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扩展条款为准(特别约定除外)。
1.清除残骸费用条款
2.特别费用条款
3.专业费用条款
4.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24个月)
5.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6.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7.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10%)
8.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9.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10.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11. 全额赔偿扩展条款
12. 自动恢复保额条款
13.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14. 公众当局扩展条款
15.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16. 倾泻和下陷条款
17. 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18. 赔偿基础条款
19. 自然灾害引起的第三者责任特别条款
20. 工地访问条款
21.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22.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责任条款
23. 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24.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25. 地下文物条款
26. 错误和遗漏条款
27. 不可控制条款
28. 违反条件条款
29. 放弃代位追偿条款
30. 合理设计变更条款
31. 现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
32. 工程险、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
33. 预防措施条款
34. 急救费用条款
35. 优先条款
36. 建(构)筑物裂缝责任扩展条款
f)特别约定:
1、赔案处理原则
(1)小额赔案处理原则
损失金额RMB20万及以下的保险事故,为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正常工程进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在通知保险公司的同时,可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但对于更换或整理后的受损部分要予以保留或保留事故照片,待保险公司查勘、确认;在资料齐全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于3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支付赔款;
(2)中等赔案处理原则
损失金额RMB20万至RMB100万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出险通知后1天内进行查勘,在资料齐全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于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支付赔款;
(3)大赔案处理原则
损失金额RMB100万及以上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出险通知后1天内进行查勘,在资料齐全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于10日内结案并支付赔款。
2、除非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保险单为保险公司不可撤消、不可变更、解除之保险合同。
3、盗抢、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证明:保险人同意发生盗抢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公安报警回执联即可索赔;发生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气象证明即可索赔。
4、第三方造成事故赔偿约定: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保单之规定给予赔付,但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保险人不得要求以被保险人起诉第三方为赔付前提。
5、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约定: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第三者责任事故的调解,若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应派员参与事故调解;若保险公司不派员参与,则视同保险公司完全认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调解结果。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权威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保险人承担其鉴定费用。
6、他人恶意破坏、妨碍、扰乱行为约定:本保险承保因他人的恶意破坏、妨碍、非法侵害、干扰或阻挠施工行为所致的被保险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而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除非上述损失发生是由于工作性质不可避免的、合理的、可预见的。
7、临时设施及周转性材料赔偿约定:本保单对保险责任造成临时设施以及周转性材料的损失负责赔偿,其中:对一次性使用周转性材料和异型模板,如未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则按照其重置价值赔偿;如使用完成后发生损失,则不予赔偿。对重复使用的周转性材料和标准模板,则计算其摊销价值的方式和次数,扣除已经摊销部分后进行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最高不超过重置价值的50%。
8、保险单效力约定:当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范围或免赔额等保险因素相冲突时,特别约定的保单效力优先于扩展条款和保险主条款,扩展条款保险效力优先于保险主条款(包括主免赔额)。
二、为了保证本项目的保险保障功能得到充分、高效的发挥,维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业相关法律法规对保险经纪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及建设单位需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场地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场地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兰州奥体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