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门诊医技楼金属结构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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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信息 -
2
招标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招标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成交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中标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门诊医技楼金属结构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人:
甘肃嘉瑞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中医医院委托,对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门诊医技楼金属结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对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门诊医技楼金属结构工程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项目概况--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8月28日。”
现修改为: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9月16日。”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现修改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2020年兰州市第六期指导价为准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三、原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递交时间: 2021 年4 月28 日9 时30 分;
现修改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递交时间:2021 年5月11日9 时30 分;
招标文件里出现的以上内容均作此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兰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嘉瑞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