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办案功能区设备更新项目便衣侦查支队办案功能区设备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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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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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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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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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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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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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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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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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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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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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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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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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办案功能区设备更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便衣侦查支队办案功能区设备更新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66附1
二、采购内容: 购置科达牌审讯主机(SVR2816)、指挥球机(IPC4210)、全景半球摄像机IPC2233、特写半球摄像机IPC2233、温湿度显示屏KTHSI00、拾音器SY201、审讯智能音频处理器(ATBOX)、审讯业务管理系统客户端 、监控电源、交换机、400W高清红外半球(IPC2411)、400W高清红外枪(IPC2452)、解码器(KDM201)、讯问管理系统平台(KDM2801)、枪机支架、网络硬盘录像机(NVR2882H.265)、监控硬盘等设备。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今年2月28日,省厅法制总队对支队办案功能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功能区存储设备存储空间容量不足,无法满足公安部规定视频资料存储3个月的要求,同时支队现有设备系2012年购置模拟设备,无法与省厅、市局系统对接。根据省厅指挥中心对全省、全市视频监控、应急指挥调度和视频会议的融合应用的要求,各单位采购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产品与省厅视频督查系统进行无缝融合对接,保证系统的兼容性、衔接性,实现公安系统内的统一管理使用。在保障公安信息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便衣侦查支队办案功能区设备与省厅、市局的无缝对接,保持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稳定运行,保障售后服务水平,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办案功能区系统设备,保证该系统省、市、县、派出所四级公安匹配,达到技术参数、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匹配运行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鑫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体系,了解视频督查系统保障、熟悉软硬件架构,具有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和维护的能力,能够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故障排除排查,有能力保障视频督查系统的运维工作。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由甘肃鑫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四、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3.2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甘肃兰州)(www.gslz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0:00-23:59。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获得。
七、递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10:30 :00 (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五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八、协商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10:30 :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九、协商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 五室(兰州市城关区甘 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该项目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张银霞 电 话:0931-4608330
十一、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 魏文孔 电 话:13399313072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