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肺科医院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
-
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肺科医院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肺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23010JH018
项目名称: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个包。
包一需采购:心电监护仪(进口) 5台/套;呼吸湿化治疗仪 9台/套;复苏呼吸气囊 10个;心电图机(进口) 1台/套;除颤起搏器 1台/套;可视喉镜 1台/套;心肺复苏抢救车 1台/套;呼吸震荡排痰系统 1台/套;气动加压泵 1台/套;便携式转运监护仪(进口)1台/套;纤维支气管镜 1台/套;桥式吊塔 2台/套。采购清单及参数需求等详见包一招标文件。
包二需采购:病房环境提升改造 5套,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包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此项仅包一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此项仅包二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08至2021-07-14,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 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7-28 09:30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网址: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gszfcg.gansu.gov.cn/、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2.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3.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确认函” 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对于未提供以上证件而导致无法及时递交确认函或无法参与开标的,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肺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98号
联系方式:15101282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方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039之33号第一层009号
联系方式:15117229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璇
电 话:1511722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