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31 日09: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7001JH006
2、项目名称: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89万元
4、最高限价:89万元
5、采购需求:(1)医疗保障信用制度体系建设;(2)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3)信用评价指标库搭建及维护;(4)医疗保障信用各评价主体的信用档案;(5)试评价及现场资信调查;(6)医疗保障舆情监控体系建设;(7)医疗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8)项目运营及维护。
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以后,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报表;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3)联合体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8 月 19 日至2021年 8 月 25 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09:30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开标 一 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 1 号)伊真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本项目受理自编号(207001JH006)。
3、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4、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政府采购投标工具编制,请各供应商选择相应的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
6、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
联系方式:0931-843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
联系方式:0931—8435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931—8435835
2021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