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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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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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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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
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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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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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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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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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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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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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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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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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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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环境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6009JH005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最高限价:45.00(万元)
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及新增区划监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委托第三方对重点涉水企业、医院、4S店、大中院校、大中型住宅小区废水及尼麻沙沟监测。一季度监测1次,一年监测4次,监测11家次/季度,全年监测次数不少于44次/年。监测项目有:PH、COD、石油类、硫化物、氨氮、悬浮物、铜、锌、铅、洗涤剂和粪大肠菌群等.
(2)委托第三方对全区黄河断面及乡镇水源地、农田灌溉水监测,黄河断面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总磷、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其中黄河断面有两个,一个是七里河黄河大桥断面和中山桥断面每个桥是左中右3个采样点位,共6个点位 ,每年采样6次,全年监测次数不少于36次/年;乡镇水源地1个点位每年采样4次;农田灌溉水1个点位每年采样2次。
(3)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现有供暖锅炉、工业炉窑、VOCs等其他无组织废气,抽测共计43台家次)以上。
(4)土壤监测一年监测4个点/次以上。
(5)投诉信访、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环境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每年监测28家以上(包括环境专项整治监测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列入通报中禁止参与全省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如后期履约过程中发现并查实存在列入通报且未过截止期限的情形将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列入通报中禁止参与全省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如后期履约过程中发现并查实存在列入通报且未过截止期限的情形将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3至2024-03-1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参与”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6 09:3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 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
五、开启
时间:2024-03-26 09:30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3-4楼(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东岗服务大厅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编号(406009JH005);
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10、Internet Explorer11(推荐),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
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兰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详见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和 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通)(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6、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电子交易系统按钮;选择不见面开启系统;根据项目类型“供应商(政府采购)”,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开启系统;供应商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启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启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投标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窗口中“此处”,验证投标文件解密环境,为下一步投标文件解密做准备;若出现BJCA相关ActiveX控件未注册信息,请登录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通)(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投标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联系方式:0931-7669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方式:13609353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电 话:13609353810